基础教学部领导及职责分工

基础教学部部门负责人工作分工及岗位职责

 

为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,保证决策的制度化、规范化、民主化、科学化,提高决策水平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等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新疆政法学院与基础教学部工作实际,基础教学部党政领导班子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,根据三重一大决策制度,集体研究决定基础教学部干部队伍建设、师资队伍建设、阵地建设、重大发展规划、重大项目安排、重大资金使用、重大评价评奖活动等重要事项的主要决策形式,凡属重大事项内容,由基础教学部部门负责人集体研究决定。因基础教学部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,经基础教学部研究决定,对基础教学部部门负责人进行工作分工,拟定相关工作职责,具体情况如下:

一、基础教学部部门负责人

(一)主要负责人:江惠坤

统筹负责部门全面工作,分管部门重要事项、重要来文发文的处理,OA发件审批、用印管理、人事招聘、人员考核等工作。

(二)负责人:付楠

负责体育的全面工作,分管体育教研室教学科研管理,体育教研室的相关来文发文工作。

(三)负责人:杨燕

负责心理的全面工作,分管心理学教研室教学科研管理、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运行,心理学教研室及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相关来文发文工作。

(四)负责人:陈昭宇

负责基础教学部党政相关工作,分管体育馆、部门人员考勤、纪检监察、党务组织、宣传发文、档案管理、财务报销、采购招标、资产管理相关工作。

(五)负责人:高德超

负责数学的全面工作、民族团结工作,分管数学教研室教学科研管理、数学教研室来文发文处理的工作。